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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东山中学校友会业务培训制度(试 行)

发布时间: 2024-10-24 19:15 发布单位: 广东梅县东山中学 浏览量: 45 【公开】

第一章 总则

为提高梅州市东山中学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会”)工作人员工作绩效,提升综合素质,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使校友会不断创新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校友会专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人员”)。

第二章 培训组织

第二条  校友会秘书处负责培训活动的统筹、规划,并落实。

第三章 培训方式

第三条  学习培训以分散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

第四章 集中培训类型

第四条  校友会的集中培训主要包括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两类,其中在职培训主要包括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常规培训和临时培训。

第五条  入职培训。对于新入职的校友会专职人员,均应进行入职培训,使新入职人员了解校友会的宗旨、使命、文化、理念及发展历程等方面内容。

第六条  内部培训,由校友会根据工作实际,对专职人员进行小规模、灵活实用的培训。

第七条  外派培训,培训地点在校友会以外,主要包括参加民政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及专职人员外出学习等。参加外派培训的专职人员,需要经过校友会秘书处的批准,方可出席。

第八条  常规培训,由校友会根据工作实际,对专职人员进行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常态化培训。

第九条 临时培训,校友会可根据工作、业务需要随时设训,秘书处予以组织和配合。

第五章 培训档案

第十条  校友会开展的入职培训、在职培训等活动结束后,秘书处应建立相应培训档案备查,避免重复培训,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校友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经校友会十三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71日开始施行。

 

梅州市东山中学校友会理事会

0二三年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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