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9月22日,学校在尊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学校党委委员、各校区(科室)负责人、各支部宣传委员、电教组组长、党办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委员林铭绪副校长主持。
会上,党委书记郭思健校长组织与会人员重温学习了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把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作为一项根本制度明确提出来。郭校指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是恪守党的本质属性、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正确发展道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是筑牢全体人民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团结奋进强大精神力量的必然要求,是保证我国文化建设正确方向、更好担负起新时代使命任务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深刻把握坚持这一根本制度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更好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繁荣发展,不断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就如何落实落小和落细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提升新时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时效性,林铭绪副校长在会上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担当,牢牢把握学校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二是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力和凝聚力;三是要巩固学校网络阵地,营造意识形态工作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四是要坚定文化自信,夯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基础;五是要构建意识形态工作大格局,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
党委办主任张佳同志还在会上组织学习中央、省市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了近期市教育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并就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做出部署和安排,建立健全机制,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明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提升舆情处置能力,切实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
会上,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校区、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东山中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2021年),把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切实推动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实化,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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