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中学“罗活活名师奖”评选办法
我校杰出校友,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政协委员、香港富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罗活活女士一贯关心和支持母校发展,2012年秋再次出资100万元人民币设立“罗活活名师奖”,以表彰、奖励在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东山中学教师。从2012年起每年评选10名“东山名师”,每人奖励人民币1万元整。
第一条评选资格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政令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二、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团结协作的进取精神,和谐的人际关系。服从安排,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师德高尚。
三、必须在东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含六年)。
四、较好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活动,胜任本学科各年级各模块的教学工作。完成本职工作,每学年年度考核称职或以上。
五、教学成绩在年级各班前列(以高考成绩为准,近6年担任教过高三重点班教学工作,高考取得优异成绩;或近6年所带班级所教学科高考平均分至少有1次排年级该科理科平行班前五名(含第五名),文科平行班排名前三名(含第三名),如所教科目为综合科中某一科以综合科排名计。教育教学经验在学校及省市一定范围推广,在同行中有较高威信。
六、积极参加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获得奖励或在市级以上专业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论文或经验介绍。
第二条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评选办法
一、东山中学“罗活活名师奖”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班子成员、各主要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按照个人自愿报名,资格审核,学生、老师评价,学校学术指导委员会评审,“罗活活名师奖”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送罗活活校友最终确定。
第三条评选程序
一、凡参与评选的老师必须提交申请表、事迹材料和相关材料、证书复印件,材料要求2份,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并上传文档,不专设封面,材料标题为二号黑体字,文章字体统一为三号仿宋体。
二、由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由教务科对申报人员进行学生评价。
四、学校学校学术指导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复查和评审。
五、学校“罗活活名师奖”评审委员会对前期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
六、候选人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如无异议,报送罗活活校友确认后公布。
七、学校于新学年开学初或教师节前后召开表彰会对获奖的教师给予奖励和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教师的事迹在学校网站和各年级(校区)宣传栏张榜宣传。
第四条已获得“罗活活名师奖”奖项的老师不能重复进行申报。
第五条广东梅县东山中学拥有对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
(条例修改2017年7月8日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并报罗活活校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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