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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东山中学校友会校友丧事慰问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26-09-22 14:37 发布单位: 广东梅县东山中学 浏览量: 【公开】


为增强本校友会的凝聚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同时使本校友会的校友丧事慰问工作更加有效有序、有章可规,经研究,结合本校友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慰问对象

本校友会丧事慰问的对象:对学校、校董会、校友会有较大贡献的校友及其亲人。

二、慰问标准

发放慰问金1000元(含花圈)。

三、实施时间

本管理办法自本校友会第六届三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梅州市东山中学校友会

2018年10月17日


一审:钟孟科

二审:林铭绪

三审:郭思健



学校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学海路8号

电话:0753-2222890  版权信息:广东梅县东山中学

备案号:粤ICP备09054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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